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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經營 VEMMA 事業的夥伴在推薦新夥伴加入時,遇到最大的障礙便是潛在的「對 VEMMA 的錯誤認知」,然而,就算這些認知是徹底錯誤的,如果我們不能有效加以化解,那麼就算我們將事業機會說得再好、對方再想成功,也很難達到成功推薦的結果。

或者我們這樣說吧...許多夥伴自己對 VEMMA 的真實意函都沒有清楚掌握,自己在經營時都常會陷入「天人交戰」的狀況中,那怎麼能有效化解對方對 VEMMA 的疑慮,甚至可能在對方提出一大堆疑問卻未能得到有效回應後,讓自己的信心受到影響。

然而,在處理這些疑問時,不能只用行銷人員背話術的方式響應,否則不僅不能讓對方真心認同 VEMMA,就算讓對方一時接受,在開始運作後也會遇到層出不窮的問題。

在這整理了幾個經營直銷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先剖析「為什麼」對方會有這樣的想法,再深入探討問題的核心並給予正確的答案。

  


問題3:經營 VEMMA 的都做不久,沒有根


對於習慣傳統創業思考模式的準會員而言,總覺得「無店鋪」與沒有固定聘雇員工的經營模式比較缺乏安全感,在想法無法跟隨趨勢改變的模式下,總認為經營 VEMMA 事業沒有根、做不久。

之所以會造成這樣的問題,其實根源於幾個想法:

1.以傳統事業經營的思考模式來判斷 VEMMA 事業:就像網路行銷剛開始出現時,許多人對於虛擬通路的經營模式既不瞭解,也無法接受。同樣的道理,習慣店鋪經營或是受雇於某家企業的工作型態,在觀念改變前,當然容易覺得 VEMMA 缺乏安全感,總覺得做不久,隨時可以放棄的感覺。

2.接觸到比較多的負面例子(公司、個人):有些人覺得直銷做不久其實是因為周遭有許多負面的例子,譬如,他們的某個朋友或親戚曾經做過直銷,而最近已經放棄了等等,當然,會有這樣的狀況產生,也源自下面的原因。

3.經營 VEMMA 事業相對傳統模式的投資較低,比較容易因為挫折而放棄:VEMMA 因為算是經營門檻較低,所以許多經營者就算中途放棄也沒有太大損失,但也因為這個因素,造成很多人缺少破釜沈舟的決心,這也正是許多人經營直銷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所以讓人有做直銷很容易陣亡的感覺。


 

 回答與問題處理方式:


在溝通這個問題時,我們客觀地從不同的角度來跟對方探索:

1.任何事業,無論是傳統或是 VEMMA 都有人可以經營得很久,也都有經營一段時間就放棄的例子,反而 VEMMA 相較傳統模式並沒有比較「做不久」的問題。

這時,我們也可詢問對方周遭有沒有朋友曾經用傳統方式創業,無論是開咖啡廳或是做其他生意,有沒有中途改行的經驗,相信不少吧!

此外,就一個上班族來說,換工作的頻率當然就更高了,那麼,面對這樣的情況,為什麼不會覺得傳統事業沒有根、做不久呢?

2.人們覺得 VEMMA 做不久是因為 VEMMA 的發展時間尚不久,所以總覺得公司很新,很少像傳統事業都有一些經營非長久的公司,但現今 VEMMA 已經超過五年的歷史,臺灣也超過二年了,公司經歷了金融風暴都依然屹立不搖,相對許多領導者也從一間新公司開始經營,而且經營同一家公司超過十年、二十年,他們不僅做得很久,還做得很好,所以,「直銷沒有根、做不久」這個問題和疑慮應當已經不存在。

3.當然,就客觀的角度來說,VEMMA 因為相對傳統創業投資較低,許多人剛開始以兼職的方式經營,而非像傳統事業或店面因為投資較大,所以多為全心投入,因此常會造成 VEMMA 經營一段時間就放棄的印象。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傳統事業是不是有很多人其實經營得很困難,但因為投資太大,頭已經洗下去了,做不好也得硬撐,到最後卻傷得太重,甚至一輩子翻不了身,相較起來,VEMMA 的經營模式是不是比較人性化,而且風險也低得多。

4.隨著時代的演變,人們的觀念也應當隨之調整。現今事業經營講究的是靈活多變與彈性,許多企業都不斷採用新通路經營,像是網路行銷、電視購物等的虛擬通路,如果再用過往的觀念,一定要有個店面或固定辦公的地方,不僅成本高、風險大,往往很難在現今的環境中生存或是競爭。

5.訴說你認識的領導人的故事。多聽會議及課程,就會知道更多講師或是領導人的故事,有助於幫助你分享 "在 VEMMA 真的沒有失敗的問題,只有時間以及是不是全心投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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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5:VEMMA 會得罪朋友,賺朋友的錢

 

想要做 VEMMA 改變生命,卻又因為錯誤觀念害怕做 VEMMA 這樣的傳直銷會影響既有的人際關係或者得罪朋友,而猶豫不決的大有人在。

我們先以傳統的傳直銷來討論,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問題產生,來自幾個因素:

1.過去曾有不好的經驗或印象:在傳直銷發展的初期,許多人不瞭解真正的傳直銷精神,因為過度強調銷售,往往運用「人情的壓力」或是「強迫推銷的模式」,又或是稱之「拉人頭」造成許多接觸過傳直銷的人有著相當不舒服的感覺。

就像保險業在專業化的趨勢之前,常常給人「拉保險」或是「人情保」的印象,因此,在這個觀念的引導下,讓潛在想要經營的人總是擔心周遭人們會因為自己做這份事業,而對自己產生不好的看法,甚至認為朋友會因為自己從事銷售工作而逐漸遠離。

2.對傳直銷的錯誤認知,誤把傳直銷當成「強迫推銷」而非自然分享:因為把傳直銷和「強迫推銷」劃上等號,加上對所謂銷售的認知也有所偏差,因此,總覺得透過「由近而遠,由親而疏」的直銷行銷模式會影響既有的人際關係。

  

回答與處理方式: 


關於準會員會有著這樣的擔憂,我們的解決方向是以正確的觀點和對方溝通:

1.在經營「行銷」工作時,許多夥伴或許是因為過往接觸到不好的例子,總以為銷售是不顧對方的需求而強迫推銷產品給對方,或是希望對方以「捧場」的方式照顧自己的生意,其實,這都只能做一次生意,違背 VEMMA 「經營人際關係」與「長期發展」的精神。

真正 VEMMA 所做的行銷,是根據客戶的需求,以我們的專業加以滿足,所以,我們的立場是「幫客戶買對的東西」,而不是不顧對方需求「強賣東西給客戶」。
因 此,對於有產品需要或是有賺錢需要的客戶或是準會員,我們透過專業的訴求將產品分享給對方,協助對方解決問題或是滿足潛在需求;對於沒有需要的客戶,我們 也絕不違背自己的良心硬要將產品銷售給對方,如此一來在正確的經營模式下,自然不會有得罪朋友或破壞既有人際關係的疑慮,就算我們的親朋好友一時不瞭解, 等到我們經營了一段時間,他們發現到我們的經營態度,彼此的關係自然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


2.正確的 VEMMA 經營方式是透過自身的「體驗」分享,但抱持的是自然的態度,不要太過在乎對方是否接受,自然能夠讓需要的人接受我們的產品。

事實上,在經營 VEMMA 事業的過程中,觀念不對不僅是周遭朋友會感受到壓力,能避開就避開,甚至會因為自己的觀念偏差造成「患得患失」的心理,一旦分享給周遭人們,而對方沒有接受就產生心理受傷的假像,這樣的包袱會讓事業經營非常辛苦。

3. 真正會做VEMMA的夥伴,會將VEMMA當成事業般經營,除了不斷充實專業知識成為產品領域的頂尖專家,更會不斷自我充實與吸收最新資訊,到最後反而成 為朋友之間爭相請益的人,甚至,當自己因為VEMMA事業的發展而讓自己成功致富,甚至增廣見聞,變得更有思考力,更懂得自我與人際關係的經營,反而會成 為朋友間「大受歡迎」的對象!因此,懂得經營VEMMA事業的夥伴是會影響既有的人際關係,不過這樣的影響事實上是正面的,是讓自己更受歡迎而非造成人際 關係的破壞。

4.如果我們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真的是我們周遭人們所需要的,真正對我們的親朋好友有幫助,那麼,就算我們不分享給他們,他們也需要「購買」。

事 實上,有交易就有利潤,就任何一個事業經營者來說,不管是傳統的創業還是VEMMA,有利潤才能提供給客戶更好的服務,有利潤才能讓自己長期經營自己的事 業,並且不斷地充實專業,成為更頂尖的專家。這在任何行業都相同的,假設我們開咖啡廳,難道叫朋友不要來嗎?或是朋友們來喝咖啡次次都不收費?

因為照前面的邏輯,朋友一來消費,我們便是賺朋友的錢;開便利商店,不敢跟朋友說?朋友來買東西不需要付錢嗎?這也是賺朋友的錢嗎?當然不是!

 

您要對自己的未來說「Yes」或「No」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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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 VEMMA 常見的問題與解決方法 (六)--傳直銷或是網路的都是騙人的

許多經營 VEMMA 事業的夥伴在推薦新夥伴加入時,遇到最大的障礙便是潛在的「對 VEMMA 的錯誤認知」,然而,就算這些認知是徹底錯誤的,如果我們不能有效加以化解,那麼就算我們將事業機會說得再好、對方再想成功,也很難達到成功推薦的結果。

或者我們這樣說吧...許多夥伴自己對 VEMMA 的真實意函都沒有清楚掌握,自己在經營時都常會陷入「天人交戰」的狀況中,那怎麼能有效化解對方對 VEMMA 的疑慮,甚至可能在對方提出一大堆疑問卻未能得到有效回應後,讓自己的信心受到影響。

然而,在處理這些疑問時,不能只用行銷人員背話術的方式響應,否則不僅不能讓對方真心認同 VEMMA,就算讓對方一時接受,在開始運作後也會遇到層出不窮的問題。

在這整理了幾個經營直銷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先剖析「為什麼」對方會有這樣的想法,再深入探討問題的核心並給予正確的答案。

 


 

問題6:傳直銷或是網路的都是騙人的
 

1.自己或朋友曾經有過不好的經驗:會認為傳直銷或是網路上的就是「騙人的」,有很大一部份原因是自己或是周遭人們曾經受騙過。

畢 竟,在傳直銷及網路發展演進的過程中,有一些不肖的公司或是人透過「誇大收入與商品效果」等方式行銷又或是透過網路行騙,所以,要不就是許多人以高價買過 「劣質商品」,或是滿懷期望到最後卻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的「慘痛經驗」,往往因為自身的經驗覺得直銷都是騙人的。因此,部分人們不好的經驗經過口耳相 傳,結果,造成許多根本沒有接觸過直銷的人們也認為「直銷是騙人的」。

2.失敗者的藉口:想要任何收穫都必須有相對等的付出,有些人抱著「不勞而獲」的想法在經營 VEMMA,想要成功卻又不願意付出,自然無法獲得很好的成績與收入。

但 是,如果要他們承認當初自己的努力和付出不夠是件相當難堪的事情,於是,最好的臺階便是將責任怪在別人身上,他們不會去想別人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們願意付 出,只會安慰自己無法成功是因為「受騙」,傳直銷根本不像自己想像中好做,於是,「直銷是騙人的」的想法也就因此產生和流傳了。


 
回答與處理方式:
 

的確,傳直銷事業要能得到更多人的認同、吸引到更多人才,「傳直銷是騙人的」這個問題一定要解決。

然而,根本的解決之道是用正確的方式吸引夥伴,找到對的人,而不是為了要讓別人加入就「誇大收入」和「簡化成功」過程或時間,

讓夥伴錯誤地以為「在直銷事業中不用太多付出就能獲得成功」,到最後發現「傳直銷也要腳踏實地地做」時,則說「直銷跟想像中不一樣」,或是「直銷是騙人的」。

因此:

1.以中立和誠懇的態度和對方解說,讓對方知道傳直銷就是可以透過開分店的力量倍增,但是「倍增」的前提要件是要投入更多的心力和時間。

而想要壓縮成功的時間就需要更辛苦地經營,以及更大的精神投入。

當我們要以「高收入」做為訴求時,務必讓對方知道那必須配合「對等的努力」,甚至超高收入與成就可能是「個案」,不保證每個人都必定能有這樣的結果。

讓對方建立正確的「認知與期待」,讓準會員決定成為經營者前知道要多少收入應當做多少付出,就不會在事後出現「直銷是騙人的」的說法。

2.瞭解對方為什麼認為直銷是「騙人的」,是因為產品或是賺錢的訴求。如果對方曾經有不好的經驗,就應該瞭解問題在哪裏,比較我們的事業和訴求,和他所接觸過的事業有什麼的不同。

清楚地解釋我們的產品為什麼真的具有獨特的優質性,以及我們的事業訴求為什麼是確實可行的。

當對方瞭解我們說的話很實在,我們建立的期望值非常合理,自然能夠化解對方認為直銷是騙人的異議問題。

3.舉例說明,任何同類型看起來相同的商品都有好有壞,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或許對方曾經接觸過不好的直銷,

但也代表他其實可以認同傳直銷「以合作代替競爭」等經營理念,只不過要經營這樣的事業應當慎選好的、正派的事業,因此,反而有機會凸顯我們 VEMMA 產品和事業的優勢。

 

 

您要對自己的未來說「Yes」或「No」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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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夥伴問及到VEMMA營養食品在台灣是否有衛生署的食字標示問題


衛生署字號釋疑

很多人到藥妝店或一般傳直銷通路購買保健食品,都會問

「為什麼沒有衛生署字號?」

其實,這是一個大誤會。

國家對食品的管理都是從上游製造廠要求符合製造規範,以及從下游檢驗食品衛生;食品上市並不需要經過國家審查或掛保證,過去「字號」經不肖業者以訛傳訛,反而讓許多消費者被誤導認為具有食字號的產品才是政府認可的。

後來許多進口產品將當初報備字號印製於包裝上,但那只是報備,並不代表衛生署有審查保證。

而許多不肖業者以「衛屬字號」招搖撞騙,造成許多消費者受害,導致向衛生署申訴案件,徒增衛生署之行政困擾。故衛生署於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為避免「字號」產生的誤解,廢除字號,並規定所有食品包裝都不得印製「食字號」,假使業者還宣稱此一字號,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罰三至十五萬。

所以「字號」是誤解,「衛屬字號」只是業者跟衛生署之間的往來查詢或報備公文的文號,並不代表衛生署認可合格,但很多消費者並不知道這一段源由。

換言之,國家並未作保健、營養補充品之末端產品的認證把關。

因此要看保健食品、營養補充品是否可食用,仍需從上游製造端來判斷,包含:公司背景、研發團隊、產品成分、生產品管等面向來審慎評估。


相關資訊衛生署食品資訊網

http://food.doh.gov.tw/foodnew/QA/QADetail.aspx?qrubrcidx=24



如果衛署食字號與食品安全與否無關,民眾如何確認所購買之產品為合法安全之食品?

選購食品時,應看清楚下列標示事項: 1. 是否有「藥字號」,如有,是藥品,不是食品。 2. 有無中文標示,是否完整。 3. 看成分內容、品牌、廠商等。 4. 如對產品之成分或標示等有任何疑問,應直接打電話向廠商確認。發現下列任何情況時一定要拒買: 1. 來路不明之食品。 2. 無中文標示,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之食品。 3. 宣稱各種療效或誇大詞句的產品,如超級、無敵、減肥、增高、壯陽等。另外,如需購買保健或營養品,可先請教醫師或營養師之意見,選購最適合自己之食品食用,切莫隨意聽信宣稱特殊功效之食品廣告,才能增進健康。

如果產品違法標示或宣稱具有衛署食字號,會受到何種處分?

依據本署「食品廣告標示詞句涉及虛偽、誇張或醫藥效能之認定表」規定,業者之廣告或標示若引用本署衛署食字號或相當意義詞句,則已違反本署「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可依第廿九條第三款、第四款及第卅二條之規定予以處分。

為何我購買的食品上仍有標示衛署食字號?

本署已規定,「自94年7月1日起製造之食品,均不得標示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而94年7月1日前已上市之產品,如標有相關字號者,基於現狀之考量,原印刷包裝已上市同批號食品,得予沿用至有效日期止。」


是否所有字號都不得標示?

下列字號仍可合法標示:
「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字樣」不包括衛署食罐字號。(95.03.08衛署食字第0940007512號函)經本署查驗登記領有「衛署健食字」許可證號之「健康食品」,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 13 條規定,必須標示許可證字號。經本署查驗登記許可之「食品添加物」產品,亦應標示許可證字號,進口及國產之食品添加物其許可證字號分別為「衛署添輸字 ◎◎◎◎◎◎號」及「衛署添製字◎◎◎◎◎◎號」字樣。

食品可否標示或宣傳具有「衛署食字號」?

鑒於常發生業者於產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不當引用衛署公文字號,誤導消費者以為產品經本署許可或檢驗合格,也使民眾誤以為食品均應有字號;甚至,有業者蓄意以產品上標示有本署衛署食字號公文字號,誤導消費者,以掩護其偽藥身分,嚴重影響消費者之健康。故本署已公告:「自94年4月1日起,食品廣告不得引用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同年7月1日起,食品不得標示本署衛署食字公文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94.02.04衛署食字第 0950007460號函)。

食品是否皆應有「衛署食字號」,才代表為合法食品?

所謂「衛署食字號」,係本署核發一般公文之流水號,其中包括回覆函詢、陳情、檢舉案件之公文,或業者為進口膠囊、錠狀食品申請查驗登記所核備之公文等。該字號與產品是否經許可或是否經檢驗合格等均無關,亦非認定產品具有特殊功效或醫藥效能。

2009.05.05 (台南記者:廖家敏)

 

 

 

您要對自己的未來說「Yes」或「No」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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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來自台灣雅虎知識家一位匿名網友的問題---------

發問者:匿名

請問我目前經營VEMMA 市場是不是已經飽和了? 經營了三個多月沒甚麼效果 我現在已經是正式會員...... 很多人都是聽一聽就跑了 不曉得是不是真的可以長久經營的事業..... 如果這樣下去都沒有人願意參與 我每個月重消怕會無法負擔! 請網賺高手給我一些建議!

-----------------------以下是我的回應-----------------------

很多人都是聽一聽就跑了?那你一聽怎麼沒有跑了 還加入呢?
實際上在VEMMA同樣三個月 有成績的比比皆是
我想如果不是你方法不對 就是還沒開始努力

"加入"不等於"有在做"
沒有做所以還沒有成績那是正常的

所謂"有在做"的定義 基本上就是落實系統所指導的每日五件事
畢竟VEMMA是"在家工作" 而不是"在家不工作" 對吧

當然你如果是再找一間 加入不用做 就有錢賺的
那VEMMA肯定不適合你 問題是你相信天下有白吃的午餐嗎?我個人是不信

(不過 我希望樓主應不會是在雅虎知識家自問自答 做宣傳的吧~) 

至於以上幾位版大回應幾個似是而非 其目的讓你當他下線的論點
我在此為廣大網友提出我個人一些淺見 


1.VEMMA每個月要消費

如果你開一間餐廳 你的顧客一輩子就只有消費一次 你認為餐廳生意會好嗎?
為什麼月繳制的線上遊戲非常賺錢 就是因為玩家每個月都要固定消費一次
如果你正在找一份事業機會 期待能創造永續收入
聰明的你 會選擇一份你努力推薦進來的會員
一輩子只消費一次 還是給個月都消費一次 呢?


2.VEMMA商品單一化

單一化從來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產品的價值
可口可樂單一一種商品 就可以讓成為這家公司發展成全球企業的基礎

眾所周知 美國是一個健康食品競爭激烈 品牌五花八門的市場
美商VEMMA公司從一樣產品開始 不僅在美國5年來通過市場與消費者的考驗
甚至能拓展至海外全球59個國家與地區 且營業額年年成長
聰明的您 想想為什麼?

事實上 VEMMA以一家成立短短6年的公司 自有資金研發.生產.管理.行銷到目前為止 
已經推出 VEMMA(維生素抗氧化劑飲品) VEMMA NEXT(兒童專用綜合維生素飲品) VERVE(維生素能量飲料) THIRST(維生素運動飲料) PM(維生素助眠飲料) 5種產品
我們都知道 隨著美商維瑪公司逐年壯大 將繼續提供更多市場趨勢需求的產品線

3.每個月4000元很貴?

投資之神 巴菲特 說過:"價格是你付出的,價值才是你得到的。"
價格不等於價值
如果花4000元能買到健康+一套人人爭相模仿的自動網路行銷系統
我認為這樣的創業金額 實在低到不能再低
如果花100元 買到用不到也不需要的英文電子書 或者所謂的空泛的"經營權" 甚至什麼商品都沒有 我認為那才是浪費


4.我做過VEMMA 我退出所以就代表VEMMA不好?

做過VEMMA 請問有沒有成功過? 並沒有?很抱歉 這樣的人講的話沒有參考價值
試問聰明的你 
如果你想當奧運金牌游泳選手
你會請教八金奧運游泳冠軍Michael Fred Phelps II
還是 請教他說他游過泳 但連游泳都不會 差點溺死的人 如何游泳呢? 
你是否至少要詢問一位會游泳的人是吧?

5.VEMMA市場已經飽和

麥當勞進入台灣20多年 全球市場還在成長 還沒飽和
安麗公司進入台灣20多年 全球市場還在成長 也還沒飽和
VEMMA中文化才剛剛開始1年 市場就能已經飽和 真不得了 那我一定要做VEMMA!!

不知道那些說VEMMA飽和的 是以什麼科學統計為依據 還是自己的"神奇"的感覺 亦或者為一己之利企圖矇混視聽大眾 這樣的人 是把無知當無畏嗎?


其次 網路上雖然很多機會 但一定要慎選 分清楚什麼是合法直銷與非法老鼠會吸金的差別

根據經驗 在網路上100家有99家
連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都沒有 就開始非法招募 你不在意嗎?
連創辦人是誰 公司財務營業額不清楚 甚至總公司開在哪都沒見過 就開始推廣 你不在意嗎?
連產品價值都不重視 光一套"神奇"制度就開始找人"卡位" 你不在意嗎?

其中有30%消失在成立後的第18個月 有80%消失在成立後的第36個月

然後同一批上線會再找尋另一個國內外"神奇"網賺機會
換到另一種"神奇"制度 另起爐灶 再來一次

一般人如何辨識?

1.強調低投資價格 但商品沒有價值甚至沒有商品
為什麼老強調低投資?
因為沒價值的商品根本賣不出去
不得不利用很低的金額 讓一般大眾產生"反正沒多少錢 就賭賭看"的心態
這才能把你的錢吸入到他的口袋內

2.提供如果不能賺錢 你絕對不會去買的商品
老鼠會之所以盛行 就是再利用人性陰暗面的一個"貪"字
在一個沒有產品價值的投機機會
獎金從哪裡來呢? 
錢從想賺錢的人口袋裡來 而不是從產品的消費來的
問題是
每個人加入都想賺錢 請問誰賠錢?

3.強調名額有限 先加入先贏
先加入先贏? 那後加入呢?當最後一隻老鼠嗎?
假設你加入賺到一點錢 但後加入者你下線都賺不到錢 試問你的收入能維持多久?
合法的直銷系統 無論你在何時加入 都會提供公平的機會
收入的多寡 取決於個人努力的程度 而不是加入的先後順序

4.強調不用太多人 因為靠自己買人頭卡位子就能賺錢
表面上看起來好像馬上賺到錢了 實際上 花100 賺50 自己賺自己花的錢
不用推薦?或者推薦1個人請他買25個人頭位子?
最終這系統就會崩潰
真正獲利的是系統創造者

5.自己公司沒有生產商品 用所謂"商城"賺錢
評良心講 這樣概念很好 但歷史上沒有一間直銷企業完全用這樣做法成為大公司
我之所以講好的部分 是如果規模能達到像家樂福.PCHOME這樣
把每月必須性消費 轉換成折扣或者收入 那實在就太完美了
理論上只要有足夠的會員 就能吸引更多商家
但事實上要成功 必須有足夠商家 再吸引更多會員

道理很簡單 你一定沒聽過 家樂福說他還沒蓋好 就先請你當他會員這種事
但為何類似商城模式 總是先找會員再找商家呢?
簡單來說 因為沒有資金也沒有條件 吸引任何好商家
因為好商家都不傻

實際上 
A.花一樣努力與時間 傳統直銷商賺到一份退休收入 商城直銷商賺到一份打工薪水
因為是代理商品 商家能給的利潤非常有限 往下要能提撥給直銷商的更有限 一湯匙的粥 永遠餵不飽一群人(除了有機會餵飽了創辦人之外)
這類型採代理模式的商城直銷 並不創新 之前早就有了 (扣除拉人頭加入的獎金)其直銷商花同樣的努力與時間建立出同樣組織 與傳統直銷商相比收入只有10分之1不到 因此這類型公司現今都已消失(想想假設一般自有產品的直銷企業 你同樣努力人家3年的收入規模 你要做30年..你的時間就比別人不值錢嗎? 此條件還要加上假設此商城30年都沒有倒閉為前提)

B.你會發現一樣商品 未來絕對有地方賣的比商城更便宜(除非是連大賣場都找不到 不想讓它上架不知啥牌的三流產品)
為什麼?因為好商家能給你商城的利潤空間 一樣可以給別的銷售平台 你沒有專賣權 除非你拼得過家樂福的進貨量 否則利潤還要回饋到經營者身上 請問消費者能多便宜?同樣質量的商品 消費者為何不選擇更便宜的?難道就是為了一個30年才會實現的夢?

我這邊就不想舉過去商城直銷的眾多失敗的例子了 這些失敗的例子無論是資金.規模還是背景 都遠遠超過現有的這些"網賺商城" 稍有在直銷產業經歷的 我想都知道我在說那些公司


6.以業界鄙視的反行銷手段找人
先問一個簡單問題 假設自己經由努力建立組織 你喜不喜歡別人去你組織挖角
所謂己不欲勿施於人 這是連小朋友都懂的道理
但如果有人己所不欲 能施於人 可以做這樣的事情的人 我想大家都同意
即使能獲致短暫成功 都只是一位沒有道德感的上線
我們想想 
自己要做這樣的人嗎?
自己想跟隨這樣的人做你上線嗎?
自己喜歡這樣偷偷摸摸反行銷的工作模式嗎?
這樣的人就沒有方法能光明正大建立組織嗎? 有辦法的話又何必偷偷摸摸反行銷? 

當然 好的商機從來不怕比較
事實上在多年經驗看來 從沒聽聞過有哪一位直銷領袖
是靠偷偷摸摸的反行銷 而獲致成功的

這類反行銷行為 其實自從有直銷事業以來就存在著 也不是什麼新奇方式
業界一句老話:老鷹是被培養的 而不是挖來的 能挖來的都不是老鷹
物以類聚 今天即使能挖走一個 能被挖走的未來也還是可以被挖走
而挖不走的留下來的都是精英
從某種角度來看 這也並非不是讓組織去蕪存菁的機會


7.獎金來源自 拉人頭賺錢 而非產品的消費與銷售
商城直銷用消費日用品有獎金當噱頭 但真正能有獲利能力的獎金卻跟消費無關 而來自拉人頭賺錢
電信直銷用打電話有獎金當噱頭 但真正能有獲利能力的獎金卻跟消費無關 而來自拉人頭賺錢
甚至有些網賺 乾脆說白了 他們沒有產品就是拉人頭投資賺錢 這樣也敢加入的人如果不是不懂法律 我真是佩服他的勇氣 

請看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如何判斷多層次傳銷事業合不合法
第一條就寫著
參加人主要收入 是否來自介紹他人加入
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d=61&docid=10340

多層次傳銷業只須繳交入會費,拉人頭,不用賣商品,定期領獎金
罰不罰?
下面就是實例
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0&article_id=821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之多層次傳銷 宣傳短片

 


以上資訊 如果還是覺得複雜
為了不讓自己受傷害後 因此反過來認為所有直銷產業都是不好的
當你想加入任何直銷產業(有些業者會否認它不是直銷 辨識重點是只要施行多層次傳銷獎金架構 就是直銷產業) 可用以下兩種方式做初步篩選

1.是否有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或當地相等政府機構)進行報備
2.新成立的公司等36個月以上沒有倒閉再考慮加入事業是長遠的 不用擔心晚加入會賺不到錢 審慎評估反而可以避免自己當白老鼠 


(連以上兩個基本條件都不符合的網賺 要舉例實在太多了 較資深夥伴們還記得以下這些公司嗎? RM、TPS、NPN、ID、MANB...最後的結果如何?請大家上網搜尋 查看最後編輯日期是什麼時候就知道了 當初氣燄高漲的反行銷聲勢還尤言在耳 現在不都已經消聲匿跡..)



我之所以回覆此文
其主要目的是 現今社會網路越來越發達
有太多打著在家工作.網路賺錢..等等 形形色色以多層次傳銷模式 進行招募的網路商機
良莠不齊 劣幣逐良幣 一般大眾實難辨識

我想每一位身為合法直銷業從業人員的一份子 都有責任與義務
共同為維護整體合法直銷產業正面.良善的經營環境而努力





PS:如果喜歡此文 歡迎夥伴COPY到自己的BLOG 幫助更多朋友正確的認識直銷產業喔~

 

[以上資料轉錄自Kaven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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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先恭喜各位,因為你們知道如果要有錢有閒的話,一定要自己創業當老闆!

但是你們知道嗎?如果選擇自己創業,從無到有,是多麼困難嗎?要多少資金嗎?

撇開資金不說,根據雜誌統計,新開的公司,90%會在第一年倒閉,第二年呢,又會從存活下來的公司再倒閉90%...

仁怡想問各位,你知道你承擔的風險有多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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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的有興趣,請先耐心地從頭到尾看清楚每一項分析說明,不一定能讓你獲益良多,但是,絕對讓你不虛此行! 

當你認為我言之有理後,再決定 "是不是你要的網路事業,是否適合自己參予經營。

如果你喜歡聽花言巧語,甜言蜜語,不實在的話,會被把事業說得天上有,地下無的文字所吸引,而不喜歡聽事實!
或是你無事業心,不知道自己一生何求,生活過得茫然或盲目,甘願做牛做馬,那我只能告訴你,既然你沒有夢想,就不會有將來,更談不上任何成功的事業.因為人各有志,也就請不要浪費你的寶貴時間因為,你一定看不下去。

良禽擇木而棲 如果你對目前的工作及生活都非常滿意,沒有〔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的情形的話,請你也不必花時間看這一篇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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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是最棒的,相信自己,你也一定可以,在VeMMA裡有努力一定就會有收穫,恭喜超級優秀的夥伴玉華,向妳致敬!!

 

我要成功~口號不是喊假的!!

玉華成為正式會員至今
從沒有電腦+網路行銷經驗,學、做2個多月
緊跟的團隊的作法,每天[落實5件事] 自然而然的組織就自動燒起來

以上看來沒有甚麼對吧?!各位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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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五月份C4團隊大舉進軍頂尖領袖排行榜!! 恭喜C4夥伴志威、國訓、月嬌與阿岳(Chang Chen)!!


19歲的學生志威,本月推薦10人,全球排名23名!!  經營第三個月,已經考核金級領袖第一個月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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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陣子聊天室來了一個工程師,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

  「這個事業成長的速度是可以很快,一個人只要找兩個人,兩個人就會找四個人,如此進行下去,找到第27代,組織就已經有上億人了,這樣子到了第28代、29代,還找得到人嗎?這樣最後加入的人,怎麼賺得到錢?」

  這個問題乍看頗有學問,但其實是一個假問題,為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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